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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保障与工伤认定
职业病病人的权益保障(一)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三)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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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八)——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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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七)——职业健康监护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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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六)——常见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及控制
常见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及控制(—)石材加工行业近年来,我省石材加工企业迅猛发展,主要是石材加工和雕刻石料进行销售。这些中、小企业多为半机械化作业,没有较好的卫生防护设施。1、生产工艺流程为:石材加工:料石—切割—裁板—抛光―齐头―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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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五)——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
我国对于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对策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发生源、传播途径、接触者三个方面的控制。发生源的控制原则及优先措施是:替代、改变工艺、密闭、隔离、湿式作业、局部通风及维护管理;传播途径的控制对策及优先措施是:清理、全面通风、密闭、自动化远距离操作、监测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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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四)——女工保护与个人防护
妇女在身体结构,如身高、体重、胸围、上下肢、手、足等生理机能方面,血液循环级呼吸系统机能方面与男子有着显著的差别。妇女有月经、妊娠、分娩、哺乳以及绝经等生理过程,此时生理机能发生改变,生产作业能力受到影响,对生产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如高温、噪声、毒物等敏感性增加,容易受到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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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三)——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增强职业卫生意识,获得职业卫生知识,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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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的范围,在不同法律(如劳动法)有不同的规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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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知识读本系列(一)——职业病防治法简介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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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根据新《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及新《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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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业病危害 保护劳动者健康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个体防护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个体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也叫劳动防护用品,指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护品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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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旨在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聚焦《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