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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到龙头,小水滴带你开启奇妙水之旅!(上篇)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4-02-05        打印文章       字体:[        ]
从源头到龙头,小水滴带你开启奇妙水之旅.jpg

水是生命之源和健康之本,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都离不开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人类疾病80%与水有关,水质不良可引起多种疾病。可见,生活饮用水对于健康何等重要。那么,自来水是怎么来的?千家万户拧开水龙头就流出来的自来水,曾经历过怎样的“奇幻旅程”?下面,跟小水滴一起来了解我的前世今生吧!


小水滴的生世之谜



我是一滴水,我有千千万万的兄弟姐妹,人类将我的家族中对人类生存、发展可用的水量(主要指逐年可以得到更新的那部分淡水量)统称为“水资源”。地球上的天然水资源主要分为降水、地表水、地下水三类。降水:水质较好、矿物质含量较低,但水量无法保证,且受季节、地域影响较大;地表水:水质一般较软,含盐量较少,但因受流经地区地质状况、气候、人为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其水质和水量特征有所不同;地下水:可分为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和泉水,其水质直接受地表水水质和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比地表水水质好,但矿化度高,多属硬水。





小水滴的“九九八十一难”


我的家族虽然为人类的生存、生产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依然有人想要伤害我们。一些人类为了自身利益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等偷偷排入我们体内,虽然我们有自净能力,但还是承受不了无节制的污染,我的好多兄弟姐妹都变得又黑又臭。当然,人类也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含有病原体的人畜粪便、污水污染水体后,引起介水传染病或与水有关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导致许多人类患病,甚至死亡。富营养化水体中的藻类及其毒素,不仅破坏水体生态环境,某些藻类产生的毒素也可引起人体中毒,甚至死亡;当水体遭受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时,除直接引起接触人群发生急慢性中毒、公害病,甚至诱发癌症外,还能对水体中的微生物种群造成危害,阻碍水中有机物的无机化过程,影响水体自净能力,使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另外有些污染物如固体悬浮物和工业冷却水污染等,虽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危害,但可使水质感官性状恶化、破坏水生生物间的平衡关系,从而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的正常使用。

哼!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类,总以为我的族人众多,又可重生,就不知珍惜。你们知不知道,虽然地球表面约有70%被我的家族覆盖,其余30%的陆地也有我的同胞,但其实地球总水量13.8亿km³中淡水储量仅3500余万km³,占总储量的2.53%,而且由于开发困难或技术经济的限制,深层地下水、冰雪固态淡水等还很少被直接利用,比较容易开发利用的、与人类生活、生产关系最为密切的湖泊、河流和浅层地下淡水资源,只占淡水总储量的0.34%,为10.5万km³,不足全球水总储量的万分之一。

这下知道了吗?如果你们人类再对我们为非作歹,那等到可供你们利用的水资源枯竭的时候,也是你们自取灭亡的时候。所以保护我们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小水滴的家园保卫战


为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人类在我的家族中选择了“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技术经济合理”的成员作为了他们的长期水源,并且在这些水源的取水点周围,设立了水源保护区。人类明文规定: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1.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水域水质的活动。

(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

(4)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

(5)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1)(2)项的规定执行。

(6)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

2.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部门研究确定。

(2)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3)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



GSCDC


撰稿:魏巧珍

编辑:周煜皓

审核:陈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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