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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荣获“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2-06-17        打印文章       字体:[        ]

      6月14日,甘肃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兰州召开。省疾控中心荣获“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尹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省总河长任振鹤主持会议并宣读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省委副书记、省级河长王嘉毅通报2021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考核结果。中心党委书记陈发青参加会议,并上台领奖。
      当前,甘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瓶颈在水、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害在水、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也在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落实《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心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职责,抗牢政治责任,以饮用水安全和全民健康为目标,依托全省已经建成并持续完善的饮水监测网络以及专业的监测队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饮用水监测、农村卫生改厕以及水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社会高度认可。
      一是全面纵深推动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全省水质监测工作开展10余年来,农村饮水监测范围逐年扩展,由2008年的22个监测县发展到2021年14个市(州)、86个县(区);监测水样数从2008年的2432份,逐年增加至2021年的9751份;乡镇覆盖率由2014年的58.9%上升到2021年的100.0%;水样合格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同时,为保障水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加强和改进实验室质量控制,中心连续举办了10余期面向基层疾控人员的水质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县(区)枯、丰水期水样检测结果省级复核;连续12年组织开展全省疾控机构水质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和现场检查与技术指导等工作。二是坚决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水龙头水水质卫生信息公开职责。经过中心不断地指导推动,2021年我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均已开展了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并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定期进行水质信息公示。三是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着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针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9年中心在国家分配我省的城乡饮水监测项目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增设24个县水窖水监测点418个,增加监测水样836份。从2012年起,中心连续10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评价的地区范围覆盖了全省8个市州,累计评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近90个。四是指导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河湖污染源头治理。2011年-2021年,农村居民家庭户厕方面,卫生户厕从15.57%提高到37.75%,非卫生厕所从83.61%降低到60.19%;公厕方面,调查村拥有公厕的比例从18.33%提高到82.17%,每个村平均拥有公厕量从0.37座提高到1.22座;居民健康行为方面,居民饭前便后洗手行为从39.35%提高到70.38%。
      本次中心获得此项殊荣,是省委、省政府对中心工作能力与成绩的肯定,荣誉来之不易,必将激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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