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健康提示

健康生活月 ▏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53-56)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4-09-26        打印文章       字体:[        ]




新版健康素养66条

(53-56)

一起来学习吧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53-56

53.关注健康信息,能够正确获取、理解、甄别、应用健康信息。

54.会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

55.会识别常见危险标识,远离危险环境。

56.科学管理家庭常用药物,会阅读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第五十三条


关注健康信息,能够正确获取、理解、甄别、应用健康信息。


日常生活中,要有意识地关注和学习健康知识。遇到健康问题时,能够积极主动地利用现有资源获取想要了解的信息。优先选择从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专业机构、官方媒体等正规途径获取健康信息。对于各种途径传播的健康信息能够判断其科学性和权威性,不轻信、不盲从。

能够正确理解健康信息,并对健康信息的科学性进行评估,能够将健康信息自觉应用于日常生活,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人健康。




第五十四条


会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


食品标签是书写、印制或附加在食品外包装上的标牌及其他说明物。食品标签上标有配料(表)、净含量、适用人群和食用方法、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表现食品营养特征的信息。

配料(表)是了解食品的主要原料、鉴别食品组成的最重要途径,按照“用料量递减”原则,依序列出食品原料、辅料等名称及含量。

营养成分表是标示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说明每 100g(或每 100ml)食品提供的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其中能量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种核心营养素是强制标示的内容。

营养声称是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如果食品中某营养素达到了一定限制性条件,预包装食品作出某营养素来源或含有、高或富含、低含量、无或不含的含量声称,如高钙、低脂、无糖等;或者与同类食品相比的优势特点,比如增加了膳食纤维,或减少了盐用量等。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通过阅读食品标签和营养成分表,了解各种食物原料组成、能量和核心营养成分及含量水平,选择健康食品,慎选高盐、高油、高糖食品。 






第五十五条


会识别常见危险标识,远离危险环境。



危险标识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危险信息,提示人们周围环境中有相关危险因素存在。常见的危险标识包括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

危险标识只起提醒和警告作用,其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设施。识别常见危险标识,远离危险,保护自身安全。





第五十六条



科学管理家庭常用药物,会阅读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合理储备、存放医用急救物品和常用药物。家中常备的医用急救物品包括碘伏、75%医用酒精、创可贴、医用纱布、敷料、绷带、三角巾、绷带剪、一次性医用手套、医用口罩等。家中常备的基本药物包括感冒药、退烧药、外用跌打损伤药、止泻药以及根据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应储备的药品,处方药必须遵医嘱使用。急救物品和基本药物要定期清理,过期更换,及时补充。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用药前需要仔细阅读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指南。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首先看药品批准文号,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www.nmpa.gov.cn)查询真假,没有批准文号的坚决不能购买;其次了解药物服用时的注意事项、服用剂量、频率和时间;需要同时使用多种药品时,应仔细阅读使用方法或询问医生、药师。严格遵守医嘱,不擅自停药、换药;使用药物期间应避免饮酒,防止酒精与药物发生相互作用。某些药物可能引起困倦、嗜睡和眩晕等反应,驾车或高空作业时应避免使用。

药品应保存在原始包装中,不要将瓶外标签撕掉。最好上锁保存,谨防儿童及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

药品按说明书要求妥善存放,防止变质或失效,每隔 3 个月左右查看药品是否过期或变质;过期和变质药品不能随意丢弃,按照有害垃圾处理。





GSCDC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校对:

樊琳琳

审核:

何爱伟

字体:[        ]

相关信息

指南
微信
微博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