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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去过这些地区的人员请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1-10-22        打印文章       字体:[        ]

10月19号以来我省多地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行动轨迹波及以下市(州)、县(区),蔓延速度快,防控形式严峻。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以下人员,请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一、有以下重点时段和区域旅居史人员

10月1日以来途经内蒙古额济纳旗,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


10月14日以来途经临夏州永靖县、广河县,甘南州夏河县、合作市、迭部县、碌曲县,陇南市宕昌县、四川省若尔盖县;


10月15日以来途经张掖市山丹县,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


10月19日以来途经天水市麦积区、定西市临洮县;


10月15日乘坐D2746次列车。


二、其他需报备人员

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


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



坚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减少不必要出行。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如无必须,近期请减少外出。


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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