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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18-05-16        打印文章

      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根据我单位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现有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机构进行遴选,现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多年汽车维修经验以及多种类车辆维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的汽车维修企业。投标人应是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投标人必须为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围企业,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能够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设备齐全的维修企业;
      3.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
      4.投标人维修车辆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遴选所确定的《维修工时费标准》中各维修项目工时费收取费用,明确维修工时费优惠率,提供24小时车辆急修、免费救援等服务。
      二、报名及投标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号八楼809室);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取得《甘肃政府采购网》注册代理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证书原件、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遴选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近三年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机构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第一次报名机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拉杆夹,原件报名现场审核后退回。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参照附件“评分内容与标准”编制投标文件,按报名所提供资料、公司实力、公司业绩、人员状况、收费报价(按附件内容进行工时与材料费报价)、管理及服务方案和硬件设施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袋)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项目名称、维修机构名称,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分前提交至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30号八楼809室)。
      5.联系电话:0931-8267481   联系人:吴忻
      三、评选方式及流程:
      1. 实地现场评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维修机构,由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现场评分,结合维修机构提供资料及现场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实力打分(打分标准见附件第三条)。
      2. 报价评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已进行实地现场评分的维修机构,进入报价打分环节,按照维修机构提供报价单进行打分(打分标准见附件第一、第二条)。
      3.确定遴选结果:采用综合打分法,根据报价打分及实地现场评分相加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两家二类车辆维修机构为省疾控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机构。
      4.公示:最终入围名单将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公示3日。如有异议,书面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察室,经核实确认后取消拟定维修资格。如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签订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2019年部门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科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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