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疫情期间隔离政策 |
内容: | 我是境外回到上海集中完十四天,然后兰州新区集中7天,但是这七天在官网上没有看到政策跟文件,导致隔离费用报销不了,请帮忙把把在本省需要集中七天的政策发给我 |
来信时间:2022-03-21 回复时间:2022-03-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目前,甘肃省对入境人员的措施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解除隔离观察后,需携带管理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提前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备,告知回甘后的去向和居留地等闭环管理信息,疫情防控部门将安排车辆在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接送你到家中开展健康监测7天(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则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 期间请配合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症状监测等措施。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931-12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