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护物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预算金额:30.632万元
二、竞争性磋商编号:LZCX-JKZX-03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医用外科口罩 | 60000 | 个 |
2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 200 | 件 |
3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 200 | 件 |
4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 200 | 件 |
5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 200 | 件 |
6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M号 | 120 | 件 |
7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S号 | 150 | 件 |
8 | 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L号 | 70 | 件 |
9 | 84消毒液 | 2 | 箱 |
10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17 | 盒 |
11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10 | 盒 |
12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7 | 盒 |
13 | 一次性使用帽子 | 30 | 包 |
14 | 一次性使用鞋套 | 1000 | 双 |
15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15 | 袋 |
16 | N95医用防护口罩 | 15 | 盒 |
注:医用一次性连体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须提供样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须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⑤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自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以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雁滩新区红星国际广场2幢3205室)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需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8日15:00时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雁滩新区红星国际广场2幢1403室)
八、采购单位: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931-827102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
九、代理机构: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平 联系电话:0931-85552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雁滩新区红星国际广场2幢3205室
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