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内容: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100条
三、项目预算:19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用在QIAstat-DX设备上,别的产品无法替换。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新疆博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568号
七、论证专家意见
1、专家姓名:赵英杰 工作单位: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务/职称:副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微生物科拟采: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仅能匹配QIAstat-DX设备,符合政采法31条第1款要求,建议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满足设备要求。
2、专家姓名:杜洽军 工作单位: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职务/职称:副主任/检验师
论证意见:经核查,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为仪器配套试剂,只能用在QIAstat-DX设备上,别的产品无法替换,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姓名:白洲霞 工作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职务/职称:主任检验师
论证意见:甘肃省疾控中心微生物室拟采购QIAstat-DX胃肠道23重病原体检测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检验卡用在QIAstat-DX设备上,别的产品无法替换,只能采用新疆博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公司。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采购方代表: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931-8271028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