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了“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雁北路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第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第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雁北路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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