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我们的生活与其它生物的联系多么紧密。生物多样性被破坏,我们和子孙后代的生活都将受到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自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签署以来,世界各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积极努力,采取了大量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
然而,全球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的局面还是未得到根本扭转。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和谐发展,既是一项惠及子孙万代的宏伟大业,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乃至所有个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