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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甘肃省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醒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2-09-24        打印文章       字体:[        ]

陕西省

9月23日0-24时,陕西省西安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女,60岁,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通过涉疫场所可能暴露人员定期3天2检发现,为高陵服务区南区工作人员,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主要活动轨迹为:

9月21日-9月23日药惠乡草王村白家堡(鹿苑街道);

9月21日-9月23日高陵服务区-南区;


防控提醒


我省与陕西省邻近,交通便利人员来往频繁,为了及时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您:请您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政策,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01

主动报备


请7天内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甘人员:

陕西省

西安市高陵区

药惠乡草王村白家堡(鹿苑街道)


高陵服务区-南区


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



02

遵守疫情防控政


  •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 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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