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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醒(7月1日)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2-07-01        打印文章       字体:[        ]
6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2例(安徽9例,山东2例,江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1例(安徽98例,江苏25例,山东11例,辽宁7例,天津2例,浙江2例,湖北2例,广东2例,江西1例,四川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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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提醒


#1

主动报备

分类实施省外来(返)甘人员的精准管控。对省外来(返)甘人员,执行“落地查”“分类管”措施。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甘人员,实行“7+7”(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甘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上门核酸检测不少于3次);对没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甘人员,有序通行。


请有以下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等级地区



中风险等级地区



#2

防控提醒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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