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21年12月23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人员,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旅居史人员,2022年1月4日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普陀区、宝山区旅居史的人员,2022年1月9日以来有辽宁省大连市旅居史的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近期有广东省珠海市、深圳市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来(返)甘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甘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在甘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甘时,要主动报备,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请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特殊时期,在通过网络购买物品时,一定要注意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邮购商品。如确需购买进口商品,要仔细查验是否有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