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宝石花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夏州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现场验收,以上5家医疗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甘肃省第三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 ||||
甘肃省第三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 ||||
序号 | 所属地区 | 医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1 | 省级 | 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0391-8635008 | 兰州市嘉峪关西路732号 |
2 | 省级 | 甘肃宝石花医院 | 0931-7996239 | 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733号 |
3 | 兰州市 |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13893177386 | 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 |
4 | 张掖市 |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 0936-8216060 | 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西三环路临松西街 |
5 | 临夏州 | 临夏州中医医院 | 13389306582 | 临夏州临夏市城郊镇堡子村188号 |